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4-08 18:09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 在泰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省教育厅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认定我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过程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https://jyj.taizhou.gov.cn/gsgg/art/2021/art_88530bd234cd4233a3d58049e6d301da.html),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为进一步简便领证程序,本年度我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人如需选择证书邮寄,请在系统网报时勾选相应选项,并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因信息错填导致证书邮寄丢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邮费由中国邮政统一定价,以“货到付款”的形式进行缴纳。证书邮寄工作将在认定结果公示后陆续进行。
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申请人,请在认定结果发布后,关注现场确认机构公布的信息,按相关要求领取。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或咨询相关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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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市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 |
原文标题:2024年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yj.taizhou.gov.cn/gsgg/art/2024/art_c96cb6f8577d40bca7f0b6f192ff21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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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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