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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东莞市教育局赴北京市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77名公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3-09 09:07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和绩点、社会实践表现、奖励奖项等择优选拨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若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考核(试讲)两个环节。为积极响应国家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和“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创新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分类探索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方法,遴选出热爱教育事业,建立完善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等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的主要方式为无领导小组面试,定于3月24日在北京市内进行,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须加试实操环节,定于3月23日在北京市内进行,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无领导小组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号码——考前15分钟考生阅读面试题目和书写笔记——分组按顺序进场考试(考生佩戴号码牌)——主考官宣读导语——考生按抽签号顺序开始个人观点陈述环节(每人3分钟)——集体讨论环节(共15分钟)——总结环节(3分钟)(集体推荐1名考生作总结陈述)——结束离开。

(2)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实操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按规定进行考试——结束。

各招聘单位可自行组织考生展示个人综合素养环节,例如唱歌、跳舞、主持、朗诵、手工等,不设评分环节。

2.考核。考核的主要方式为片段试讲,定于3月25日在北京市内进行,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试讲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号码——按顺序进行备考(30分钟)——考生佩戴号码牌进行试讲考试(10分钟)——考试结束。

3.成绩。面试和考核的成绩均为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点,面试和考核成绩的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考核环节,达标人数不达比例的全部进入考核环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考核成绩再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和考核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面试考核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2)面试考核成绩(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实操×50%+面试×50%)×50%+考核成绩×50%。

4.考试要求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需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和考核(试讲)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考场也均可提供)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考生可携带面试笔记和试讲教案进行考试。

(5)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考生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各科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 3月26日,地点:北京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网签协议书除外),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2张。

温馨提示:根据北京目前疫情防控政策,为减少进京考生核酸检测次数,建议进京考生在3月20日及以后进京。考生在3月20日(不含)之前进京,3月26日(在京时间已满7天)参加体检需要出示3月20日—3月26日期间在京的核酸检测报告,在京考生14天内未离京则无需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本公告“五、疫情防控要求”。

(五)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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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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