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1-01-28 08:47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8:30至2月2日17:30
笔试时间:2021年2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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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内教发〔2020〕8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盟11个旗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共招聘“三科”教师108人,其中:初中“三科”教师55人(语文教师15人、道德与法治教师21人、历史教师19人);小学“三科”教师53人(语文教师26人、道德与法治教师27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1年2月1日之前落户)或生源。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2月1日之前,1985年2月1日之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要求的本科阶段专业相一致。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对带方向专业的认定标准(如“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及方向,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名称及方向一致。
9.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报考。
10.《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1.报考小学“三科”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蒙古语交流能力,且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含2020年度院校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教育局(http://jyj.xlgl.gov.cn/)。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8:30至2月2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2月1日8:30至2月3日12:00
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2月3日。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盟教育局于2021年2月5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并明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2.考试工作由各旗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当地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考试地点设在各旗市(区)政府所在地。
3.参加考试时携带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疫情防控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本简章第五部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4.考试方式。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5: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5: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考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初试和面试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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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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