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17-09-24 15:03 湖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文件精神,红安县教育局2017年秋将进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本县教育系统内的在职教师;
2.户籍在红安县的社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本次申报学历为中专及以上。
2.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达到以下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时,须达到以下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甲等;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乙等。
三、 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照师范类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2011年后入学的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
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逾期网络自行关闭)。
五、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及网上报名。
2.申请人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后果由申请人负责。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相片,相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联系方式。
3.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2.现场确认地点:红安县教育局二楼政工股
3.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713-5249220
4.现场确认时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本人现场确认,过期网络关闭,将不予受理。
2.关于师范专业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网上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应在网报时咨询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机构。如有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未通过影响申请认定的,概由申请人负责。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表格,本县教育系统内的在职教师(在编)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户籍在红安县的社会人员由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鉴定。
4.A4纸正反两面打印《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种类的请下载《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需提交由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红安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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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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