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http://www.hteacher.net 2016-12-20 14:27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考点 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教师未经学生同意按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或让学生分发试卷,此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权

【答案】A

【考点归纳】

1.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

2.要尊重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学生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学生的身体安全。

3.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有些教师往往不重视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学生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会给学生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

4.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5.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教师工作的性质需要全面了解学生的个人情况,这样,就可能有意无意地侵犯学生的隐私。随着法律建设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广大教师要知法懂法,清楚哪些属于学生的隐私,知道应该怎样对待学生的隐私等。

相关推荐:

>>2017年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

>>2017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华图教师网 http://www.hteacher.net

关注公众号

责任编辑:大白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资料下载

>>更多教师招聘通用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全国中小学各学科、各版本电子课本汇总教师职业道德——特征知多少教师招聘中小学体育笔试试题12023年5.7事业单位联考(言语理解)送分题2023年507事业单位联考《职测》判断推理命题趋2023年507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数资)送分题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互动交流

  • 华图教师APP题库下载

  • 微信公众号:htjiaoshi

在线客服×